:本人於98/9/05參加發展遲緩兒童社會互動與情緒行為問題研習課程,,有幸聽到老師您的演講,,最近再拿出研習資料做整理,,但發現有部份內容不是很明白希望再請教您
問題:  功能性評量/正向支持處理挑戰行為 的表格中  (前事/行為/結果/預防/新技能/反應)
 
          反應 (對挑戰行為的反應/對新行為的反應 )   的部份是要如何書寫,,,
 
          而所謂的 反應 是指 他人對個案行為問題的反應嗎?? 
 
A:
對挑戰行為的反應:
 
也就是說當你已經做了功能分析及正向行為計畫後
 
在實施正向行為計畫的過程中,如果小朋友的不好行為(挑戰行為)再次出現時,指導者或周遭相關人員應該要採取什麼方式去面對這個反應。(忽視?確告?或後果收拾....等等)
 
對新行為的反應:
 
 
也就是說當我們實施正向行為時,小朋友表現出我們期許的行為時 (也就是說他表現出我們期望他學習的新技能時),指導者或周遭相關人員應該如何回應他的好表現。(也就是獎勵如,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東西或是讚美誇獎他或其他等等)
 
 
注意:
  
1. 若是已做好生態調整及預防措施後,挑戰行為依然出現指導者應溫柔堅定原先所訂好之規則耐心細心協助幼兒成功克服自己情緒的經驗
 
2.  正向行為計畫實施一段時間後,若一直都沒有出現預期的結果,評估策略的適切性 (包刮目標的擬定、對挑戰行為的反應、對新行為的反應(增強),應適時修正處理之策略。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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